UN38.3鋰電池運輸規(guī)則可聯(lián)系藍亞技術,藍亞是國內權威的,擁有CMA/CNAS資質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專注中國檢測認證領域近20年,能為廣大電子企業(yè)提供專業(yè)產(chǎn)品檢測及技術支持等一站式服務,確保您的產(chǎn)品順利一次性通過鋰電池UN38.3認證,大家且跟著藍亞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
為確保電池航空運輸安全,避免發(fā)生不安全事件,聯(lián)合國、國際航協(xié)等國際機構要求鋰電池運輸必須按照IATADGR要求《聯(lián)合國危險品運輸建議書一試驗和標準手冊》(ST/SG/AC.10/11Rev.7)進行UN38.3項及其他試驗。
UN3.83測試是為了保證鋰電池能夠安全空氣,航運所采取的強制性檢測。民航總局明確要求鋰電池在空,海運輸前必須通過CNAS認可的實驗室(安可捷實驗室)UN38.3測試。各航空公司必須收到鋰電池UN38.3合格報告和運輸鑒定書的前提下才能收運。
IATA DGR 64版(2023年)對各類危險品空運規(guī)則進行了再次調整,新規(guī)則將于2023年1月1日開始執(zhí)行。
1.紐扣電池要求的變化:UN38.3取消安裝在設備中的紐扣電池(UN3091)需要提供測試概要的要求;
2.UN3171增加特殊條款A154:A154禁止運輸確定有安全缺陷,可能產(chǎn)生危險的熱失控,火災或短路的鋰離子電芯或鋰金屬電芯或電池(如:因安全原因或運輸前不能確定為缺陷而被制造商召回的電芯或電池);
3.PI965,968IB包裝件的新要求: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施加到其頂部表面,相當于同包裝件堆疊到3米高(包括試驗樣品)在內的總重量壓力達24小時,而其中所裝的電池無受損且包裝件不能出現(xiàn)可能對運輸安全有不利影響的損壞;
4.PI966 l1,967I等包裝件的新要求:PI9S6 P/9%67lP19691和P19701要求當包裝件放在合成包裝(overpack)時,這些包裝必須牢固地安裝在合成包裝中,合成包裝不得影響每個包裝的預期功能;
5.鋰電池操作標簽的變化:取消鋰電池操作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至2026年12月31日,現(xiàn)有標記可在此期間繼續(xù)使用。
鋰電池運輸前,必須通過T1高度模擬.T2溫度試驗.T3振動試驗.T4沖擊試驗.TS外部短路.T6沖擊/擠壓試驗.T7過度充電.T8強制放電試驗,確保鋰電池運輸安全。
對于空運,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安裝在一起,則必須通過1.2米自由墜落試驗(電芯小于20wh,電池組小于100wh)。
T1-T4領試測試樣品無質量損失.無泄漏.無排氣.無解體.無破裂.無起火,并且每個試驗電池或電池組在試驗后的開路電壓不小于其在進行這一試驗前電壓的90%;
T5測試:測試樣品外殼溫度不超過170°℃,測試過程及測試完成后6h內無解體.無破裂.無起火.無爆炸;
T6測試:樣品外部溫度不超過170°℃,試驗期間和試驗后6小時內無解體.無起火;
T7~T8測試:測試樣品在試驗中及試驗后7天內無解體.無起火。
UN38.3鋰電池運輸規(guī)則調整就講到這里了,如有什么沒有解答到位的,大家可通過:13632500972 (微信同號),聯(lián)系藍亞技術認證機構技術顧問,小編將每天為大家分享認證的相關知識~